关于做好2011年清明节放假研究生教学工作调整安排的通知
根据校办《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校通字[2011]9号)的安排,4月3日至4月5日(星期日至星期二)学校放清明节假。其中,4月5日(星期二、农历清明节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4日(星期一)的研究生教学任务对调至4月2日(周六)进行。请各院系及公共教学部门务必预先作好调整,并及时通知有关师生。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