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在线
发布时间:2009-04-29 

关于2009年高校大学生赴宝山社会实践工作(暑期实习及课题研究)的...

一、开展大学生见习工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国人厅发[2006]162号)及人事部等六个部委《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7号)精神,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实习基地建设,增加高校毕业生实践经验,提升大学生就业能力,我区从2007年起建立了宝山区大学生见习示范基地,今年共推出97个见习岗位,需求人数134人(具体岗位见附件一)。

1、报名条件

1)在校大三及研二的学生为主,其他年级学生酌情考虑,应届毕业生也可参加。

2)遵守见习基地的有关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见习要求,积极完成见习任务。

2、见习方式与时间

1)采取全日制或基本全日制(每周五个工作日中至少有四个工作日在见习单位)的方式进行见习;

2)见习时间一般为36个月,7月开始1231日前结束,具体由用人单位与见习大学生约定。

3、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