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6 

关于实施2024年”瑞清“教育基金推荐的通知

关于2024年复旦大学“瑞清”教育基金

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和有序地开展复旦大学“瑞清”教育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推荐工作,依据“基金”管理办法和实施办法,经“基金”管理委员会同意,特此发布本通知,鼓励复旦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广大师生员工、退休教师和校友积极参与“瑞清”教育基金的推荐工作。


一、评选宗旨

为支持复旦大学教育事业发展,校友谭瑞清先生在复旦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设立“瑞清”教育基金,用于推进复旦大学化学和材料学科的建设与学院的事业发展,以设立“瑞清”冠名奖或教席的形式资助鼓励在三全育人、科研创新、课程教学、社会服务、成果转化、国际合作等方面奋发进取、做出突出贡献的学院教职员工,以及全面发展、成长成才的学生。


  1. 奖项设置

2024年“瑞清”教育基金设置以下综合奖、专项冠名教席和新生奖:

  1. 综合奖共2项,含园丁奖和杰出贡献奖各1项;

2.“博学”、“笃志”、“切问”和“近思”冠名教席各1-2项,总数不超过6项,其中“笃志”教席重点支持编写基础课程教材、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的教学团队;“瑞清”特聘讲席教授1-2项,重点支持引进化学与材料领域顶尖人才。

3. 新生奖按照推荐人数不超过本科生、研究生新生基数的5%,分配至化材学院各单位。2024年度评选对象为学院2022年和2023年入学的大类分流本科生和强基计划(化学类)本科生、2023年和2024年入学的研究生(含硕士生和博士生)。

以上各奖项具体推荐条件详见附件《复旦大学瑞清教育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附则。


  1. 推荐程序

528日:召开“瑞清”创新论坛暨校庆学术报告会,并开展本年度基金推荐的宣讲;

529日:复旦大学“瑞清”教育基金管理办法、相关冠名奖的实施办法和推荐表由基金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委托在相关院系的网站上公开;

529-712日:化学与材料学院各单位推荐综合奖、专项冠名教席人选;

529-912日:化学与材料学院各单位按照名额推荐报送新生奖获奖人选;

715-920日:各奖项通讯评审、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

10月:管理委员会终审


  1. 推荐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将推荐表和相关附件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在有效期内(综合奖及专项冠名教席受理截止时间为712日,新生奖受理截止时间为912日)汇总提交至“基金”秘书处:

联系人:唐碧

地址: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先进材料楼204

邮箱:fcmoffice@fudan.edu.cn

联系方式:18917229676021-31249906

附件:

复旦大学“瑞清”教育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附则

复旦大学“瑞清”教育基金2024年单位推荐表


复旦大学“瑞清”教育基金秘书处

202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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